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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111-2註冊章暨在學證明申請-公告112.3.9

註冊章核植及相關在學證明申請事宜,敬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本組因業務所需於開學前三周調整日間學制在校生受理個人蓋註冊章時段至每日12時至12時30分,將於112年3月13日(開學第四周)起,開放同學於上班時間(除每日中午12時30分-13時00分)洽本組辦理蓋章業務。建議同學仍以班級為單位收齊後,洽本組辦理。
二、前述業務調整時段期間,首先向配合本組進行分流業務之同學致上最高謝意。另外,造成部分同學困擾,敬請見諒。
三、在校生同學有在學證明之需求,參照以下方式辦理:
 1、需具下列資格(身分)方得申請:
  (1)以在校生為限,休學、退學或已畢業學生不得申請。
  (2)在校生須完成當學期註冊繳費程序。
 2、辦理方式如下:
  (1)至八甲校區或二坪校區【全功能成績列印機】繳費列印「在學證明」(每份10元)。
  (2)於【校務資訊系統-學生入口】申請「在學證明」(每份10元),繳費後於5個工作日至本組領取。。
  (3)可持學生證及影本至教務處註冊組蓋章。
四、在學證明及學生證只能開立當學期之證明,逾時無法補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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