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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博士學位考試

Q1: 研究生學位考試什麼時候可以申請?需檢附什麼資料?
Ans: 1.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期限:第 1 學期至 12 月 31 日止,第 2 學期至 6 月 30 日止為原則。
2.碩士班修業需逾一學期、博士班修業需逾三學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在博士班修業需逾三學期,始得申請碩士或博士學位考試。
3.研究生須通過系所訂定之畢業條件(如:實習、英文檢定)及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方得申請學位考試;博士班研究生應經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及格。其資格考核 之科目與辦法由各系(所)、學位學程自行定之。
4.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需填妥「學位考試申請書」並檢附:具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畢業資格審查表、論文初稿及提要,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向所屬系(所)、學位學程辦理。

Q2: 研究生學位考試委員人數?
Ans: 1.碩士班學位考試委員三至五人(但指導教授有二人時應置委員四至五人),博士班學位考試委員五至九人。
2.校外委員須至少三分之一(含)以上,並由委員們共同推派委員一人為召集人,指導教授不得為召集人。

Q3: 論文題目可以修改嗎?
Ans: 只可以。如需修改論文題目,請填「論文題目變更同意書」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變更。論文審定書之論文題目亦須一併修正。

Q4: 研究生學位考試舉行最後期限?如來不及舉行怎麼辦?
Ans: 1.每年舉行學位考試期限:第 1 學期至 1 月 31 日截止;第 2 學期至 7 月 31 日截止。
2.如無法如期舉行,可申請撤銷學位考試,填妥「撤銷學位考試申請書」,並於當學年度 7 月 31 日前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撤銷手續。

Q5: 碩、博學位考試需備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要如何辦理?
Ans: 1.目前學生可免費申請進行檢測比對,申請方式請至本校國鼎圖書館網站→碩博士論文系統→中文文獻比對系統,進行線上申請。
2.如有使用問題請洽圖書館行政人員。
3.論文相似度標準由各系、所、學位學程自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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