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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抵免問題

Q1: 我是今年的新生,以前在其他大學就讀過,可以辦理學分抵免嗎?可以辦理提高編級嗎?
Ans: 可以,每人以辦理一次為限,抵免學分申請表須經本校系所或各開課單位主管相關會議同意,並於入學或轉入學系之第一學期規定日期內完成送註冊組辦理。 抵免採線上系統申請,學生上本校網站∕學生入口∕成績管理系統∕學分抵免申請中提出申請並列印申請表。若所抵的學分符合提高編級規定,學生可提出申請提高至適當的年級。

Q2: 我是研究生,以前在大學時期有修過研究所的學分,可以申請抵免嗎?
Ans: 碩士班研究生於修讀大學部期間,先修研究所課程達碩士班及格標準,且此課程不計入原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可以辦理學分抵免,並於新生註冊入學之第一學期規定日期內 完成送註冊組辦理。抵免採線上系統申請,學生上本校網站∕學生入口∕成績管理系統∕學分抵免申請中提出申請並列印申請表,進行審查流程。

Q3: 經轉學考試入學者,如何申請抵免?
Ans: 轉學新生於入學時之第一學期規定日期內辦理,至學生入口線上填寫【學分抵免申請】,填寫完成後,列印「學分抵免申請表」連同轉入前肄(畢)業院校之歷年成績單(正本)、 及課程佐證資料(例:課程大綱),親送至各系所或開課單位審查核章後送教務處註冊組複審。

Q4: 轉學生申請抵免之必選修科目依據?
Ans: 抵免科目學分以轉入前報名所填之肄(畢)業院校修讀者為原則。必選修專業科目依轉 入後學系之科目學分、授課內容及其訂定之抵免學分辦法認抵。

Q5: 轉學生申請抵免學分總數之準則?
Ans: 1.轉入二年級上學期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 40 學分為上限,轉入二年級下學期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 55 學分為上限。
2.轉入三年級上學期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 80 學分為上限,轉入三年級下學期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 90 學分為上限。
3.轉入建築學系四年級上學期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 105 學分為上限,轉入四年級下學期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 120 學分為上限。

Q6: 轉學生提高編級,需抵免已修讀過學分為多少?
Ans: 1.每抵免17學分得提高編級1學期,提高編級2學期即提高編級1學年,最高得提高編級2學年。
2.轉系(所、學位學程)生不得提高轉入年級。
3.轉學生依錄取年級入學為原則,除依規定提高編級外,若因抵免學分過少者,可申請並經學系審查同意,得低編級1學年。

Q7: 科目名稱及課程內容抵免認定?
Ans: 1.科目名稱與授課內容相同者。
2.科目名稱有異但授課內容相同者。
3.科目名稱與授課內容有異但性質相同者。
4.申請抵免須以同級學位之科目或較高階學位之科目為原則。
5.已申請抵免之科目不得再次申請抵免其他科目;且學分不可分割,經抵免後所剩學分不可拆割抵免其他科目。

Q8: 抵免學分之申請期限?
Ans: 抵免學分申請期限,轉學生及新生須於入學當年度第一學期辦理完成。

Q9: 學分數抵免原則為何?
Ans: 1.以多抵少者:抵免後,以少學分登記。(例:原校「國文(一)」一學期3學分,可以抵免本校「本國語文(一)」2學分)。
2.以少抵多者:以少學分登記;不足之學分由就讀系所或相關開課單位同意修習性質相近課程補足。若所差學分無性質相近科目可補修者,不得辦理抵免。

Q10: 抵免學分之採認單位。
Ans: 1.專業必選修學分採計科目由【各系所(學位學程)】辦理。
2.博雅核心課程、博雅選修課程學分由【通識教育中心】。
3.體育由【體育處】辦理。
4.勞作教育由【生輔組】辦理。
5.本國語文由【華語文學系】辦理。
6.英文由【語文中心】辦理。
7.軍訓由【軍訓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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