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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碩士一貫

為鼓勵本校學士班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校就讀相關系所碩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之效果及縮短修業年限。

一、申請期程:每學年度第二學期第12週
二、申請程序:採進行線上申請,完成上傳含排名之歷年成績單,並依各系所訂定之甄選條件(請詳閱各系所校系分則一覽表:註冊組\最新消息公告下載),繳交書面資料於本公告申請時間內送達教務處註冊組(八甲校區) 2窗口業務承辦人彙辦。
三、核准名單公告日期:
  ●各系所審核通過名單,於 6 月 1 日起至本校首頁及教務處網站查詢公告。
  ●建築學系審核通過名單,於 7 月中旬至本校首頁及教務處網站查詢公告。
四、有關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請詳閱附件。

國立聯合大學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1051025)-PDF icon


📌雙主修/輔系/轉系/學分學程/一貫修讀學碩士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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