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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聯合大學 115 學年度 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申請作業【各系所】

國立聯合大學 115 學年度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申請表
★本次申請僅限各學系之三年級生、建築學系四年級生始可申請!

【統計自一上至三上止】本欄學分數值應至少達已修學系畢業學分數1/2以上


請提供具官章核印後之歷年成績單,不採用學生入口截圖之非正式文件成績單;轉學生應附入學前原校及現修歷年成績單多張成績單,請併成同一電子檔(檔案大小限5MB)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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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受理 系(所)助理審核 系(所)主任審核
註冊組承辦:         (簽章)

□符合修畢學分數達畢業學分1/2
□未符合,說明:


系(所)助理:         (簽章)

□審查資料繳交齊全
□缺繳資料,說明:


系(所)主任:         (簽章)

□同意該生為本系(所)預備研究生
□不同意,說明:



1.申請同學請詳實(1)填寫學生自填欄,具並檢附(2)上傳歷年成績單(轉學生附入學前原校及現修歷年成績單)及(3)申請系所規定繳交之審查資料,於本公告開放申請時間內送達教務處註冊組(八甲校區) 2窗口業務承辦人彙辦,逾期即為放棄本次申請預研生資格。
2.限申請一系所,經發現不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3.申請115學年度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之預研生資格,請依下列時程辦理:
 ⑴各系所受理申請日期:114 年 5 月 5 日至 5 月 12 日止,逾期不受理。
 ⑵建築學系受理申請日期:114 年 7 月 7 日至 7 月 14 日止,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