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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學程】115學年度第一學期-申請修讀學分學程核准學生名單公告

發佈日期 : 2026-05-07
1. 115學年度申請修讀學分學程核准學生名單業已審定,請參閱附加檔。
2. 核准修讀學分學程之同學請依115學年度修讀標準修課,修習學分學程課程時,須依各該「學分學程修讀標準」所訂之科目代碼修習,方可取得該學分學程。
3. 學分學程修讀標準請至【校務資訊系統學生入口→成績管理系統→學分學程修讀標準→學年度請選擇115→點選查詢→點選左側學分學程】。
4. 修讀學分學程學生擬終止修讀學分學程者,最遲應於公告之畢業離校日前向教務單位申請放棄修讀資格。


教務處註冊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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